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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0-8-23 09:53:00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提示(转三秦都市报)
    记者阿良发表针对一家私营企业的批评报道,休假期间遭山东莱阳警方追踪调查,因为害怕成第二个“仇子明”,阿良只能“潜伏”式继续休假。
        仅仅因为一篇批评报道,当事企业所在地的警方竟派人进京调查记者,对另一名记者更是电话问话,表示将要驱车千里追踪调查。近期多起涉及到维护新闻记者合法权益问题的事件不同角度反映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更有针对性的制度来规范。
    “防火防盗防记者”,这句看似玩笑的话恰恰反映出了当下一些人的认识和心态。能像防火防盗一样去防记者,是因为这些人干着一些怕被媒体曝光、怕被管理部门问责的事。所以事情一旦被媒体曝光,他们就会不择手段进行干预,而一些地方政府因为与这些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各种关系,也甘愿充当这些“涉案”企业的马前卒,甚至违规违法动用国家机器对付当事记者。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正常的舆论监督并非就是“找茬”,一见舆论监督就过敏正是缺乏正确心态的表现。一些领导缺少作为人民公仆的认识,认为权力和资本的力量可以超越舆论监督,于是,进京抓记者、通缉记者和给记者发封口费等一幕幕闹剧连连上演。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说,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或缺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虽然这个表态是对媒体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的有力声援,但仅仅依赖行政主管部门就具体事件表态来支持,对于舆论监督权的坚实落地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舆论监督环境的改善,还得依靠更为具体化更有针对性的制度来规范,也只有这样,舆论监督才能走上健康稳定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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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20:4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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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20:54:00 |显示全部楼层
能告诉我怎样发图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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