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孩子这件事的关心,同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此事,我相信我们是法制社会,有正义的社会。首先我对幼儿园的声明没有“韩刘俊一”这名幼儿感到愤慨,我们在当地住院时医生让孩子名随户口本走,但在学校我们一直叫“韩俊一”,当上我也没多想,算我失误,因为叫“韩刘俊一”这名孩子的爷爷奶奶不同意,但她爸报户口时把我的姓也加上去了,因为现在就这一个孩子,我老公觉得我们两个的姓这个名字好,关于这块我在当地派出所已经开了证明,幼儿园还能这样胡说,真的是为幼儿园感到汗颜,同时越发的感到她们的冷漠和无耻。
第二点,当孩子出事时老师打电话让我过去,说孩子腿有点疼让我接,我当时想着那接回来去医院看看再说,我理发店(在二区)当时有人在做头发,手机充着电当时那个顾客说,你先去,接回来再说,因为着急包和手机都没有拿,到了幼儿园之后看到孩子躺在床上,也不哭,我想抱孩子,校医说“不能抱,叫车吧”当时她们让打120时,我估计她们已经知道骨头有问题,只是不说。我当时想的可能是肌肉拉伤什么的,不可能多厉害,我再问原因时,老实说干脆叫120,我一想我拿什么给人家身上也没有手机和钱,还是等几分钟吧。园长当时给我说,我先给你拿200元钱,我拒绝了,我想家里人过不了几分钟就到了,要人家钱干嘛,虽然认识我觉得还欠人家一个人情,如果没事就算了,可我和家人到医院一拍片子,医生说都断了,骨头都劈开了一大截,我们立即给园里打电话,园里开始推卸责任,说我孩子送来腿就疼”我气急了,我说“我们早上送去碰见好几个好老师和孩子家长,孩子好好地活蹦乱跳的,老师在班门口接的。”园方的说法正的是太没有任性了和良心了,一派胡言,我可以告诉园方我们有证人可以证明。
第三点,她们园里说调解我们很配合,但他们调解的我们根本无法接受,医疗费和护理费只给住院这20多天的,我想说孩子回到家期间不用护理吗?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的肉体上的伤害,难道就不算精神赔偿么。
第四点,说我孩子以前腿骨折的事,我们将追究这个事,现在园里不承认,网上发的这一切,我们虽然还没有走法律途径,但我觉得说这话的人,你一点人性都没有,我们已经找律师为孩子讨这个公道,同时会在网上同步发布公告告诉大家,让大家知道事情的真实结果,华商报、教育报、都市快报我们都会去登,陕西零距离也给我们打电话了,谢谢大家对我们普通百姓的关注和帮助。
用法律来捍卫我们的权益,还我儿一个健康的身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