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出租汽车管理所
关于网友投诉大地公司驾驶员不打表、不给票、随意涨价等问题的回复
一、对网友反映大地出租汽车公司陕AOT111出租汽车驾驶员代红伟存在不打表、不给票、随意涨价、服务态度恶劣等一系列违规违章问题,经查:驾驶员代红伟违返了《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54条第5款、第6款和第56条第3款的规定:一是行政处罚2200元;二是责令大地公司车辆陕AOT111出租汽车停业整顿1个月;三是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四是要求驾驶员写出深刻检查;五是要求大地公司拿出整改意见及下一步管理长效机制。
二、针对乘客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我所将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大客运市场巡查力度,在人流比较密集的区域、繁华地段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强化企业问责制;三是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升驾驶员服务水平;四是要求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行驶中友爱可善,上车时使用“您好”、“您去哪”、“请上车”、“请系好安全带”,下车时使用“请按计价器显示付费”、“请带好您的物品从右侧下车”、“再见”,视情况使用“对不起”、“请批评”、“请提意见”、“谢谢”等用语,为乘客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乘车环境;五是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行业行风监督员,对行业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力度,我所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接听群众投诉电话;利用GPS定位系统全天监控所有营运车辆运营状况;同时对新加入出租汽车行业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四、我所已要求各经营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要严格遵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行车载客。
五、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时遇到拒载、不打表、不出具发票、拼座和服务态度恶劣等违规违章行为,请拨打我所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29-86202007),同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以方便我们调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欢迎监督。感谢网友慕容嫣然对阎良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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