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坎到织里再到什邡,这两年的群体事件的发生一再地诠释着中国几千年历史总结出来的执政教训——为了地方执政者的利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在事件处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也无不充斥着暴力维稳的过期思维。诚如作者所言:一个政府在将暴力视为维持社会稳定的常态性工具的同时,也就使得自身的合法性基础渐渐销蚀……而执政者只有本着妥协的精神,寻求社会大和解、大共识方才是正道。
广东的乌坎事件和四川的什邡事件,都是每年发生在中国土地上成千上万起所谓的“群体性事件”中比较典型、比较有影响且得到“善终”的。与此相对应的,它们中更多的则被封锁消息,未予以公开,并遭到地方政府强力压制,不了了之,或者给予民众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安抚,最后草草敷衍而终。
无论是乌坎事件还是什邡,启动还是沈阳事件都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在一件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事端的触发下,长期积聚的社会怨气和社会矛盾以比较激烈的冲突形式呈现,地方民众自发集会、通过集体吁求的方式向地方政府申明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希望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对待,维护其合法的权益。
在这之后有些地方则会出现主要由地方“能人”构成的组织者,它们将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并组织大家集会,和平、理性地表达诉求,以期政府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其中少数懂法的组织者则希望向地方有关部门申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批准民众依法集会、游行和示威。
真正从政治上攻击党委和政府、以政权为目标的政治性的游行示威活动在地方绝无仅有,然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应对之法,是将那些民众聚集事件假想为政治性的敌对活动的,并据此采取相关措施,由此导致了冲突的激化和不可收拾。
地方政府在应对和处理此类冲突时,一般会经过以下过程:
民众自发地向当地敏感地带(比如党委、政府、公共广场等)聚集表达对某一公众聚焦的问题的态度和主张,但地方政府对民众的呼吁以及呈现出来的力量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只是责成信访部门会同当地警方,以维护社会秩序而非满足民众合理诉求为目标,消极应对民众聚集表达意见的行动,并反复申说地方政府对此问题的态度,申说它对地方建设和发展的意义、作用,以及政府已经针对某些关注采取的措施,等等诸如此类的陈词滥调,与此同时,继续坚持政府的做法,对民众的诉求置之不理,或是仅作象征性的安抚,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它们的解释只是一种空洞的政策说教,它们对民众吁求的反应没有说服力,难以打消民众的顾虑。
在此情况下,民众的愤怒情绪上涨,吸引了更多人的参与,其中的一些能人则会发挥组织作用,集中民众的意见,动员民众以扩大声势为途径、采取和平理性的方式、持续地向地方政府申明主张和诉求,对汹汹民意、尤其是对民众中出现的有组织的征象感到恐慌的地方政府依然顽固地维护政府的“权威”,坚持自己的做法,并调集地方强力(比如民警、特警、武警、国保)部门人员大量集聚,强行压制民众集体表达诉求的努力,在这个阶段,不排除部分激愤的民众采取激烈的方式,比如向政府代表、武装人员投掷物品,乃至掀翻警用车辆,表达自己的不满,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部分人只是所有人中的极少数,但他们的行为的确起到了诱导民众情绪,激发民众斗志的作用。
地方政府从中看到了动乱的前景,因此不顾一切地要求强力部门对聚集民众强力清场,它们针对手无寸铁的民众使用非枪械武力工具(比如警棍、催泪弹等),不排除部分地方会动用枪支。一般来说,这是事件走向的最关键的部分之一,由此导致大量民众流血受伤,甚至死亡。闻到血腥味道的冲突双方的情绪都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武装人员会表现出疯狂的举动,他们连老人、妇女和儿童也不放过,而被强力打击的民众一方则会一改此前的和平基调,进行自卫和反抗,寻找一切可以拿到的“武器”,比如石块、花盆、棍棒、铁器等等,反击武装行为。面对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