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论和平转型系列论文
一 和平宪章(草案)
(十几年来,大陆上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此我们深表赞赏 。然而,正如当代世界历定事实已充分表明的,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要求实行多元化的民主政治。鉴于当前世界结束冷战,走向新秩序,鉴于所有中国人都关注中国未来的和平发展,我们特提出本宪章。)
古今中外政治制度转型的各种先例,使我们不能不对中国下阶段的历史进程忧心忡忡。既然多元化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那么,我们不能不问:这一进程在中国究竟将以和平方式还是以非和平方式进行?
我们深信,中国大陆政府当局中,有历史洞察力的人士也同样认识到了上述问题及其迫切性,因此,历史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前苏联和东欧正反两方面的先例,完全足以使我国大陆仍然充满对立情绪的朝野各方达这种共识:中国大陆从一元化走向民主政治的历史性变革,只有在政府当局有诚意的情况下,从上而下地程序化地和平进行,才能将其负面影响——即对民众社会经济生活的破坏作用,降到最低限度!
应当指出,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国际上空前强大的民主力量,不仅使中国的和平变革成为众望所归,也使之获得了各种必要的条件——今天的国际国内形势,无论从哪方面说,绝不容许“六·四“那样的惨案重演,与此同时,正义和理性也不希望”六·四之前的社会管理失控状况发生。当前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变革必将使中国社会的上层阶级和某此既得利益者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从而使他们对变革持消极、拒斥态度;同时,一些现制度的受害阶层及个人,也难免出现偏激情绪。这两种情况,均在一定程度上对和平地程序化地政治转型产生消极作用。
至于台湾海峡两岸的问题,其关键显然并不在于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候统一,而在于以什么为基础,在什么共识上统一。在上述历史背景下,我们作为中国公民,满怀伟大的使命感,斗胆站出来呼吁全国朝野上下:让我们以“全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原则,捐弃前嫌,互敬互让,折中妥协,共商国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和解,以求在平和稳妥的方式下,一起来完成中国大陆的政治制度转型,以及台湾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大业!
我们特别提醒朝野各界,为了避免矛盾的激化,导致必然来临的政治变革进程失去控制,从而使国家陷入无政府状况,造成持续的社会动荡,以及内战乃至割据局面,有关各方从现在开始,便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来防患于未然。特别是中国大陆政府当局,尤其有责任尽早采取主动措施,逐步缓和局面,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自觉顺应历史发展规律,否则,便必须对可能出现的上述各种局面负最大的历史责任。
为了避免中国下阶段的政治历史再次重蹈近百年的恶性怪圈,我们在充分考虑到海峡两岸朝野各方的共同利益,特别是它们各自的特列殊利益的前提下,特向海峡两岸的政府,当然首先是大陆政府,向包括海峡两岸及港澳和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中国人和海外同胞,向海内外一切致力于社会进步的团体,郑重地推荐以下具有可操作性的全民和解程序:
第一、我们认为,大陆政府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有义务遵守联合国有关人权问题的一切决议,并应该从以当代国际标准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入手,立刻制定与当代各民主国家类等的人身、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含开放党禁)、游行、示威、罢工以及公民自由出入国境等方面的法规,立刻废除“反革命罪”,并在国际监督和国际国内與论督促下严格执行。作为一种善意的回应,我们呼吁民众将自己不可让渡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停留在当局目前的法律水平上,以减少由政府主导的和平过渡起步阶段的社会震荡。
第二、我们呼吁大陆政府当局拿出驾驭历史性变革的宏大气魄,从速制定并实施从一元化到多元化,进而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的战略措施,从而创造使大陆的政治制度转型过程始终处于中央政府可以控制和调节的范围内的条件。
第三、在大陆政府承认上两条的前提下,我们呼吁全体民众和海内外一切进步力量,尊重大陆政府是唯一有可能主导大陆和平变革的主要力量这一事实,积极主动地与他们合作,提供各种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建议,搁置那些无关宏旨的利害冲突,力争与当局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从而共同推动和解进程。
第四、我们督促大陆政府首先做出第一个必要的和解姿态,那就是立即平反“六·四”事件,释放因“六·四”和其他原因入狱的一切政治犯,不分政治信念和派别,给所有“六·四”遇难者及其他政治受害者或家属发放适量抚恤金。
我们呼吁受难者家属与社会各界,在大陆政府真正表现出和解诚意的时候,拿出向前看的态度,不再追究“六·四”和以往各种政治事件的一般责任。
第五、我们呼吁中共及其政府解除一切对政治流亡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