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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33:00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运输部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

不得擅自扩大免费通行车辆范围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收费站周边交通拥堵现象预计加剧

  今年国庆节长假为期八天,又是第一个小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预计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在全力做好小客车免费通行的同时,积极做好公路交通保畅通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

  对此,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一要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二要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三要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工作。

  交通运输部8月8日明确表示,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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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36:00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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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39:00 |显示全部楼层
[em20] 还有这等好事啊,真是个好消息,出去玩的赶紧安排行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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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41:00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八天,要是时间能再长一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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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09:43:00 |显示全部楼层
敢不敢时间再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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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0:08:00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公布(全文)


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

  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2〕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2年7月24日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监察部 国务院纠风办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现就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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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0:26:00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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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0:51:00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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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0:52:00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到时候大家不要全部堵在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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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6 10:55:00 |显示全部楼层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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