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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车主的一封信 广大的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阎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随之出现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严重影响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及市容环境。为了提升航空城外在形象,建立和谐交通秩序,提倡市民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根据本区实际,阎良区人民政府特制定《西安市阎良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西安市阎良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暂行收费标准》,并于2013年3月11日起正式实施。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我区道路环境秩序。 根据《西安市阎良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阎良区行政辖区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主管部门为阎良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中心。全区机动车辆驾驶人在机动车停车场内(包括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库)、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地下停车场)停放时,应按照《西安市阎良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暂行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收费标准:一类区(人民路中段、延安街、凤凰街、胜利街、公园街、润天大道):3.00元/车·次;
二类区(人民路西段、人民路东段、迎宾大道、西飞大道、前进路、新华街、大良路、凌云路、康复路、凤凰东路、蓝天路、白云路、延凤路、文化路、倚天路):2.00元/车·次;
三类区(辖区内其他道路):暂不收费。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1:00。
2013年3月起,我区将逐步推行机动车停车收费制度,完善配套设施,最大限度的增加停车泊位,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及出行环境。
阎良区机动车辆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85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