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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3-7-11 12:45:00 |显示全部楼层
先回顾一下“孤岛飞鹰”的帖----------------
【曝光台】去汉丽轩吃饭,服务员开不出发票,证照不齐全,客人就餐的食品安全谁来负责          http://www.yanliang.com/bbs/thread-243711-1-1.html

前几天跟几个哥们一块去凤凰路一家名为的“汉丽轩”的餐馆吃饭,吃完饭去要发票,结果收钱的服务员告诉我们说开不出来,正常的消费怎么会没有发票,我们很是无奈,于是我留意了一下,发现他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都没有。
      我国法律规定没有以上这些证件都属于非法营业,任凭他们偷税漏税,置国法于不顾,有关部门为什么没人管?没有卫生许可证,他们的饭菜是否新鲜、安全,老百姓吃了能放心吗?就这样的情况都能开张半个月,执法部门却不管不顾,是被潜规则了还是他们翅膀翘的太高了管不住了?请相关部门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到底管还是不管了?

今天看到腾讯大秦网  陕西农村网  陕西农村报  都刊登了,转载了文章阎良食药监局监管效能遭质疑 违规收费惹民怨》  
想这里问一下阎良的食品卫生监管部门,面对如此频繁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的混乱的局面,如网民反映,像汉丽轩一般好几百平米的大型餐饮企业,为何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可以大张旗鼓的开门迎客???据了解食药监局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工商,税务等的前置手续,政府部门和权威监管机构的袖手旁观的态度令人疑惑.是包庇还是纵容.监管缺失乱象谁来负责!
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屡屡出问题,实质是政府监管缺失不作为+主流社会道德沦丧!
请超美局长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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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7-11 13:00:26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无小事,确实马虎不得
至于开不出发票等问题,从自己在外面吃饭的经历看,主动开出发票的凤毛麟角,索要后能开出的能有一多半
要了也开不出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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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5:08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2009年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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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5:35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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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6:16 |显示全部楼层
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后,在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但在短时间内可整改完善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确定的“便民原则”的精神,给予申请人8个工作日的“限期整改”的机会。因此,《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中的结论为“限期8个工作日内整改完善”,申请人整改所需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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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6:51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类别,不同分类对餐饮前置办理文书有着不同规定。
1、150方以下的面积的小型餐馆不需要办理消防和环评。
2、150方以上的面积餐馆则需要先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评估,还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请消防评定。两者通过者才有申请餐饮证的条件。[3]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类别、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及备注等内容。
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和本省(区、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食品摊贩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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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7:14 |显示全部楼层
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为3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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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19:21 |显示全部楼层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4.《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相关要求。
四、许可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许可时限
1.审批时限
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为20个工作日作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许可证颁发时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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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21:28 |显示全部楼层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国家规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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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13:24:11 |显示全部楼层
阎良的餐饮经营者都交了一笔数目不等的“罚款”。请问,处罚依据是啥?!!!就是新申请的,也是以罚款名义交钱,这又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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