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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7月28日在荣华. 碧水蓝庭社区购了一套商品住房并和西安奥美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1-SH***,但在2013年6月15日交房时发现合同书上的房屋平面图和实际交付户型结构发生了改变。具体为:入户门进行了改装,改变了原有房屋的使用功能,在入户处加装了消防栓;在改变户型结构时没有给予本人书面通知,违反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11-SH***第十条条款的约定。 在此期间我找了他们的物业经理、售楼经理,他们都说他们管不了,要找他们的工程部。再后来我又找了他们的集团售楼客服经理,集团售楼客服经理答复是他们的领导头头们研究研究在给我答复。在我找他们到现在一定有30多天了。一直没有联系和答复。 碧水蓝庭社区一直以来以尊重客户感受为阎良人所称道,任何细小的问题都牵扯到公司的声誉,诚实、守信、宜居、完美是贵公司多年来追求的目标。可是出了这事他们就不重客户感受。 平民百姓买套房不容易,他们就想不了了之。他们财大气粗,就像阎良的售楼经理所说:如果你不行,你就告他们,他就让他们集团的法务部奉陪到底。各位网友请帮我出出主意。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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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4: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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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们呢给你换一套和你合同签的一样的那套,这是必须的,再怎么要求他们也应该达到这个程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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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2 0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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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楼主能说清楚一点,不要含含糊糊。把主要问题说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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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1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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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我的朋友也碰见过。买房时的户型图和盖好后的户型发生了一些改变,去找开发商理论,说是在允许范围内改的,当时户型图的右下角不是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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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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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00: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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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槑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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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2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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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2: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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