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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1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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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福源二、三期小区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福源二、三期全体业主:大家好
福源小区在阎良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商业住宅小区,作为小区的业主,看到目前小区失控、混乱的状态,每一位业主都会感到痛心、渺茫、失望和焦虑,这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积攒几十年的积蓄(大部分业主还在还贷)购买的安乐窝,是我们工作、下班、忙碌一天后和家人团聚、修养生息的地方,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未来会一辈子在这里生活、养老;小区本应该是一个集环境、绿化、景观、儿童娱乐设施齐全、高雅的高档住宅小区,住在这样一个小区,对广大业主来说小区就是一个大家庭,每一位业主都是大家庭的一份子,小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广大业主无论是一飞院、西飞、区属单位、社会人士,大家是平等的,毕竟这里是一个商业住宅区,不是某个单位的福利住宅小区,所以大家应该抛弃各自狭隘的小团体利益,任何一家物业公司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小区内对不同业主实行双重标准,不平等是暂时的,不可能长久,随着业主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的。因此,广大业主应该团结起来,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希望小区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每位业主有权监督,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大家本着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这样,我们的小区才是一个和谐、安逸的小区,我们才能安心的工作,舒心的生活。
小区之所以会出现目前混乱、失控的状态,首先责任是前期物业公司蓝天物业的不作为,从小区交付入住开始,到现在已经4年多,电梯从未开启运行,小区业主开始拿到房子钥匙装修时,蓝天物业怕电梯损坏不允许开电梯,装修结束也不开电梯,不知是何用意;小区的景观、喷泉从未运行,大部分楼口的防盗门不能使用,许多业主从房子交付开始就向蓝天物业反映电梯、防盗门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小区的安防系统在交付初期是好的,随后就无人管理,现已大部分损坏;造成小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隐患,另外,许多业主反映的一楼业主多占公用绿地、六楼业主违章建筑也是蓝天物业没有按制度对违规业主进行制止,听之任之造成的;在收费标准上,蓝天物业收费标准为0.6元/平方米/月,高出陕西省物业服务等级收费一级标准33.33%(见陕西省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试行))。伴之收费高的是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而同期福源一期的物业收费标准为0.48元/平方米/月(西飞物业),电梯正常运行,小区物业和业主关系融洽。
陕西省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试行)
多层住宅(六层以下,含六层)单位:元/平方米/月
收费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收费标准
0.45
0.40
0.35
0.30
2012年8月中旬业委会成立后,本应该为广大业主维权,维护广大业主利益,替业主说话,但是,业委会主任却操纵部分业委会委员,利用蓝天物业的不作为和招聘新物业公司的机会,和西安永泰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按照0.69元/平方米/月的价格收取物业管理费,收取6元/户/月的垃圾清运费,合计0.73元/平方米/月,比蓝天物业现行的价格还要高出22%,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业委会对此给予解释,2013年8月10日下午14:00福美社区徐主任在社区办公室召开了社区、业委会、部分业主参加的答疑会,业主们要求业委会苏主任对招标过程做出说明,出示招标文件、标的书、招标合同等招标文件,苏主任对物业费价格构成、估算方式、招标的准备程序及过程的种种解释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对业主们要求查看的招标文件,一会说有,一会说在副主任手里,一会说社区主任不让看,一会说回家拿,结果又说找不到,最后业委会的法律顾问说没有标的书等相应的招标文件,在业主们的追问下,苏主任最终承认没有招标文件,前后说谎欺骗 ;此时,业主们已经不再相信这个所谓的业委会主任,业主们自发的书写了对新的物业收费征集意见,并征集会场内外广大业主的意见,大家一致同意废除新的物业收费合同,有近200名业主签名。由于群情激愤,社区徐主任请来新华路街道办杨书记及综合治理办等领导,经过对业主、业委会、社区三方的情况了解,杨书记做出解决办法,立刻终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严格按招标程序重新进行招标。紧接着,蓝天物业贴出一张告示,按照业委会和蓝天物业签署的协议,蓝天物业8月31日下午18:00撤出福源小区,并说明8月29~31日进行物业交接,到了29日,业委会没有人出面进行交接,因为如果过了8月31日下午18:00,业委会不参加物业交接,按照法律时效蓝天物业就认为业委会默认完成交接,蓝天物业管理期间存在的电梯、楼栋防盗门、安防系统、小区的设施等等问题就很难追溯,如此造成的巨大损失广大业主要来承担,在这期间业委会在做什么?业委会主任在做什么?在这危急关头,一部分业主意识问题的严重性,自发的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并得到社区、街道办、业委会的认可同意,在监委会的强烈督促下,8月30日业委会同意启动物业交接程序,成立了物业接收小组,8月31日交接正式启动,先对所有51部电梯进行初验,有17部彻底不能运行,34部能运行,但不能载人,3年没有进行年检,部分指示灯不亮,随后,在社区办公室召开蓝天物业、建设局、社区、业委会、接收小组参加的第一阶段交接工作会议,会上,接收小组要求蓝天物业对电梯存在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蓝天物业认为,要对所有接收项目进行验收后统一处理,接收小组认为,如果电梯问题没有解决方案,后面接收项目暂停验收,最终在接收小组的建议下,蓝天物业和接收小组达成协议,先对51部电梯达到正常运行所需的费用请专业公司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在拿出处理意见,至此第一天的接收工作告一段落。在此,广大业主应该感谢这些冲在维权第一线的这部分业主,不是他们积极作为,放弃休息时间,甚至请假,我们将会面临失去法律时效,承担不应该我们承担的巨大损失,相反,业委会的不作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何在?请大家反思。
业委会成立后第一件事是小区7号楼东边空地上盖起了一座3层框架结构带电梯的楼房,大约36间房屋,楼的用途是什么?是什么人投资的?和当初开发商的图纸是否一致?产权归谁所有?盖之前有没有征求全体业主的同意?电梯、防盗门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楼却盖起来了,这是什么原因?请大家反思。
8月31日18:00,蓝天物业按照和业委会签署的协议撤出小区,保安撤出,晚上路灯不开,小区立刻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请问,业委会在干什么,从8月10日业委会和永泰物业签署的虚假合同被作废后,业委会告知大家9月1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而且只有2家进行招标,其中一家是西安永泰物业公司,请问选用一家之前和业委会签署虚假合同的物业公司来应聘,业委会是何用意?从8月10日到8月31日,20天的时间里不进行招聘,非要等到9月1日过了法律时效在进行招聘,请问业委会又是何用意?
经过街道办、建设局、业主和蓝天物业的交涉,到了9月1日凌晨1:00蓝天物业同意派保安看门,开路灯,当天街道办、建设局和蓝天物业达成协议,蓝天物业派保安维持小区大门到9月10日,到了9月10日下午18:00,蓝天物业撤出小区,小区重又陷入混乱状态,垃圾成堆没人清理,在这10天时间里,业委会在做什么?业委会主任在干什么?为什么等到9月10日蓝天物业撤出出现混乱局面后,业委会才出来,现在又要把蓝天物业请回来,而且物业费还要涨价到0.721元/平方米/月,罗列了17项包括小区设施等在内的维修、更新需要动用大修基金,请问业委会,这是何用意?难道业主是唐僧肉,可以随便吃,大修基金是全体业主所有,我们业主与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使用期限是70年,福源二期才交付4年,就要动用大修基金,难道是开发商的房屋和设施质量有问题,那么建设局是怎么验收的?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八十八条规定:下列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请问,街道办和社区为什么支持业委会动用大修基金?
对于之前部分业主同意业主自治的方案,业委会借口没有法律文件支持,不同意此方案,事实是,陕西省现行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实行自行管理、业主自治是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见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大家可以在网上查看。
鉴于目前小区的现状,很难有物业公司接手,但是,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需要维持,因此,建议后续的工作分4步走,1、罢免业委会主任,改选业委会,2、广大业主可以考虑参考业主自治的方案,3、加快和蓝天物业的交接工作,对蓝天物业造成损失尽早提出法律诉讼,4、一年后业主根据自治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自治或重新招聘物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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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22: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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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 2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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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2: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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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主任你究竟想干什么?
自从8月以来,福源2期小区陷入混乱状态,这种状态是蓝天物业造成的,业委会的不作为和胡作为,加剧了这种混乱局面。小区一些业主对业委会的胡乱作为不满,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使得这种局面得以延续,大部分业主不理解、不清楚。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读了下文,请大家深思其中之意味。
小区通过广泛的民主程序对蓝天物业的不作为进行了公投,根据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同意终止蓝天物业的服务。在这之前一切都还是正常的。但是在此之后所发生的种种超乎常理,让人匪夷所思啦,就像有的业主问的业委会为什么炒掉六毛的用七毛二的,这样的业委会是替业主服务的吗?难道住其中有他们的利益吗?车位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为什么明目张胆的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公开将物业费划给物业公司,所有问题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根据部分业主提出的疑问在这里罗列出来,请全体业主来共同分析,还原事情的真相:
1、制造虚假合同,搞假招标,欺骗业主。
炒掉蓝天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公开招标?大家有谁在电视或媒体上见到招标广告啦?与永泰签订的虚假合同为什么不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2013年8月10日下午14:00,应业委会要求,福美社区徐主任在社区办公室召开了社区、业委会、部分业主参加的答疑会,业主们要求业委会苏主任对招标过程做出说明,出示招标文件、标的书、招标合同等招标文件,苏主任对物业费价格构成、估算方式、招标的准备程序及过程的种种解释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对业主们要求查看的招标文件,一会说有,一会说在副主任手里,一会说社区主任不让看,一会说回家拿,结果又说找不到,最后业委会的法律顾问说没有标的书等相应的招标文件,在业主们的追问下,苏主任最终承认没有招标文件,前后说谎欺骗 。你签订的合作能称为合同吗?(有实物为证必要时送达街道办,区委,城建局或张贴公示全体业主),当时就有200多为业主联名要求废除虚假合同取消业委会主任资格,做为一位曾经在阎良区某大型飞机制造公司工作,有丰富经济工作经验的资深人士,苏主任这样做究竟是何居心?
8月10日晚,在广大业主不断追索之下,苏主任拿出了一份与永泰物业签订的合同,合同中乙方的单位名称、资质等所有乙方信息为空白,合同最后的签字页却有乙方的合同章和签名,签名模糊,合同章看不清名称,这样的合同竟然出自业委会苏主任之手,竟然通过了业委会律师猿子同志的审查,不知苏主任和这位猿子律师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2、不经广大业主同意私自给建设局发了5封函,在没有新的物业公司接收前让蓝天物业限期撤出小区,致使小区陷于混乱状态,之后找街道办,要求街道办出面,协调处理蓝天物业退出后的混乱局面。这样做究竟什么目的?
3、炒掉蓝天物业后,不积极和蓝天物业协商,制定方案,清理资产,协商损坏资产的赔偿事宜。导致蓝天物业在管理期间造成的损失及车位费一笔糊涂账,这样做究竟维护的是谁的利益,蓝天物业究竟给了苏主任什么好处?
4、8月30日夜,在业主要求业委会出面接收资产的协调会上,在建设局领导、街道办领导在场的情况下,自己玩失踪。在失踪的这段时间,去干什么?为什么失踪?
5、在8月31日资产清查时,不积极参与,中途退出和人去聊天,如此重要的事件,不坚持到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利于维护业主利益和今后工作的开展,为什么?
6、8月10日,在业委会召集的有关物业收费问题答业主会议上,对于业主提问的所有问题,一问三不知,再问不清楚。三问不明白。自己主动召集的会议,却不知干什么,不知说什么。显然,这次会议,业委会就没准备回答业主有关问题。这样的工作态度能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吗?
7、本应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收回自己的错误决定,在蓝天没有达到交接条件下,由蓝天物业继续做交接前的工作并保证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条款支持)在此期间公开透明的广泛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安排后期工作,但是你却出卖业主利益,不但涨价,而且出卖全体业主利益公开将业主的资产划给物业公司,提醒注意,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物业公司内部的工作违规,获取利益违法。
8、利用小区目前的混乱局面,利用小区业主的恐慌心理,不是积极处理,而是发布不实消息,你利用手中业委会的公章发布的今年小区供暖相关问题,经业主咨询街道办李主任后,其目的就是转移群众视线,制造小区业主和街道办之间的矛盾,你的目的何在?
9、执意抬高收费标准,6层建筑,却要按高层建筑标准收取费用。依据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做?多收取的费用究竟用于什么?
10、对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费以及物业公司高收费问题,不去据理力争,反而把属于业主的车位费主动送与物业公司,这背后究竟有什么猫腻?
11、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费不争取,反而时时刻刻盯着大修基金,创造条件,执意要动用大修基金,是何目的?修路吗,小区被损坏的路面和电缆是小区东面的建筑在拉运建筑材料时,压坏了小区路面以及下面埋藏的电缆,为什么不去找他们索赔?
12、小区东部的三层建筑,究竟是做什么用的?所有权归谁?是什么人在承建?为什么不公示?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全体业主的,业主有知情权,一定要拿出相关文件告知全体业主如果没有个人私利,苏主任对这个建筑遮遮掩掩,为什么?
13、不作为和胡作为
在蓝天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作为业委会,本应对蓝天物业的 管理问题提出质询和警示病提出整改意见,并勒令其停业整顿。但业委会却不予理睬,不采取任何行之有效的措施,替业主维权。反而默许和纵容蓝天物业的错误,加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最后又利用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炒掉蓝天物业,从而为制造假合同,搞假招标,虚假的合同背后,究竟有什么利益?
8月31日18:00,蓝天物业按照和业委会签署的协议撤出小区,保安撤出,晚上路灯不开,小区立刻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请问,业委会在干什么,从8月10日业委会和永泰物业签署的虚假合同被作废后,业委会告知大家9月1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而且只有2家进行招标,其中一家是西安永泰物业公司,请问选用一家之前和业委会签署虚假合同的物业公司来应聘,业委会是何用意?从8月10日到8月31日,20天的时间里不进行招聘,非要等到9月1日过了法律时效在进行资产交接和招聘等,请问业委会又是何用意?
14、在蓝天物业宣布9月1日----9月10日期间,继续为小区服务。9月10日下午6时蓝天物业正式撤出。在这10天时间,苏主任竟然无动于衷,致使9月10日晚小区居民聚集在小区大门前,场面混乱。请问苏主任,在这10天时间里,究竟有什么事比处理小区目前这种局面还重要?在这10天苏主任究竟吧有没有考虑小区的问题?
15、小区的出入通道,从未发生拥堵,而且根据物业管理和城建规划要求小区的规划建设一切不能以破坏绿地建设为基础,现在竟然要砸掉保安值班室后、进出通道中间的花园,业主的大修基金不动一动,是不是苏主任寝食难安?就是必要的时候动用大修基金,全体业主能相信在你?
16、据业主反映,业委会苏主任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刑罚。一个受过刑罚的人,在推选业委会主任时,毛遂自荐,充当了业委会主任一职,却隐瞒自己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刑罚的事实。广大业主可到百度搜索一下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词可以看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业委会主任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下当选其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品行端正无劣迹,你有资格吗?为什么不敢当面出来澄清事实,而是在蒙蔽一小部分人说是诬陷你?监管部门社区,你们在用人的问题上是不是也受到蒙骗啦呢?这样的人做出以上种种不和常理的事情,动机是什么?
17、在业委会建立的qq群里,发表不同意见 的人立即被踢出去,为什么?这是征集业主意见,倾听民意的通道吗?张贴也是广大业主发表心声还原事情真相的方式,为什么要撕掉,你能够撕掉广大业主心里的痛吗????
以上问题,用没有经验去解释,可信吗?
一个小区的主任,全体业主的代表,在处理小区的大事小事上,没有一点原则,不惜出卖全体业主的利益;甚至制造假合同,欺骗全体业主;并且利用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推波助澜,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样的手段层出不穷,行为卑鄙无耻。提醒广大业主擦亮双眼,了解事情的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坚信正义一定可以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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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 1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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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0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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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应
福源二期、三期全体业主:
近日有人在QQ群共享中上传文件,但通过技术手段隐去了上传时间、上传人信息,且表明是发给新华街道办领导但未署名。同时,最近QQ群中亦有人申请多个QQ号同时自我对话、提问并回答。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广大业主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判断和业委会的正常工作。为此,业主委员会对该文件及QQ群里的现象作如下回应供广大业主参考。
第一,业主委员会从成立之日起即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并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为此业委会申请了邮箱及QQ群。业主可以通过递交书面文件、发邮件等方式与业委会沟通。但小区有几个业主,因个人恩怨,不走正常沟通途径,不尊重事实,利用网络媒体散步虚假信息,这些行为很可能给广大不明真相的业主造成错误的认识和巨大的损失,提请广大业主注意和提防。
第二,上传至QQ群共享的该份文件以给领导反映情况名义书写却并未发给街道办领导,而是发给小区业主,跟小区各处张贴的小字报属于同类性质和同种作用。
第三,对于该文件再次提到和永泰物业所签订合同及2013年8月10日的相关问题。前述已向业主就相关过程进行汇报,不再赘述,仅再说明两点,1,物业条例仅要求前期物业需招标,且根据报名情况,以不可能是招标,因此,根据条例规定适用选聘程序,但该些业主一直强调要招标,但最后要求自治的时候却不愿跟其他物业公司竞聘;2、正是该些业主通过哄闹、攻击等方式要求街道办杨书记指示强行解除和永泰的物业管理合同而非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这同样是不符合程序要求的。
第三,当街道办指示撤销合同后,业委会立即要求蓝天实业延期移交但被拒绝而非连续五次发函要求撤离,也并未就撤离与蓝天实业达成任何协议。
第四,在与永泰物业合同撤消后,业主委员会成员立即组织重新招聘,希望能够顺利完成选聘并由新物业公司进行专业交接。但代表该些业主的业主位会员会成员却未按照业委会确定时间与相关物业公司联系并取得结果,同时要求自治,要求业委会给其制作方案的时间,但最终并未就小区问题制定任何方案。
第五,对于监督委员会,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确认其地位,因此,业委会从未承认其合法性。该些业主以代表广大业主自居,要求对小区设施设备进行接收,但第二天就称需要聘请专业技术顾问、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要求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发通知收取费用,被业主委员会断然拒绝。
第六,对于业委会要求及时组织物业公司选聘,“监督委员会”坚决反对,称必须将蓝天实业的遗留问题解决完毕后才行。当业委会为小区即将陷入的混乱着急时,“监督委员会”称已经准备好相关人员过渡,可以让小区业主看看他们管理的怎样,但从8月31日晚至今,其准备好的人员从未现身出来解决任何问题。
第七,对于“监督委员会”提出的自治要求,因为没有责任主体,因自治出现的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需由业主承担。同时,目前买水和买电都需先垫付几十万的费用,该些要求自治的业主并无能力承担该些责任和费用,该些责任和费用最终均需业主承担,因此,业委会不同意自治,政府部门也不同意。
第八,对于与蓝天实业的合同与是否同意大修基金是否同意的问题,决定权在全体业主,请广大业主理性而慎重的投票。业主委员会不会做任何诱导式发言,同时对该些业主不仔细阅读法律条款、曲解法律条款和无视法律条款对广大业主进行诱导的做法表示谴责。
第九,对于小区内所盖物业用房及老年人照管中心,是政府行为,跟小区业主没有关系,如果大家觉得有问题可以咨询政府部门。
综上,业委会再次重申,业委会是全体业主利益代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同时,就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事项,提醒全体业主认真思考、谨慎决定、理性投票,业委会不会做任何诱导性讲解和发言!
福源二期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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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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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所谓“一心为广大业主服务,没有任何私心”的业主委员成员想一想,当有业主提出自治时为什么会说要自治就辞职?联合蓝天物业动用业主的大修基金去破坏业主的绿地修停车位,将收取的停车费拱手让给物业,有何目的?收取高额的物业费寻找的借口是小区内有喷泉等景观,若是景观变成停车位,物业费能降到多层住宅收费标准吗?
一个新建才4年多一点的小区就要动用大修基金,且许多项目是蓝天物业前期不作为造成的,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不去找蓝天物业索赔,反而积极配合蓝天物业同意征询业主意见是否使用大修基金?“一心为广大业主服务,没有任何私心”的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不为我们业主着想,严厉拒绝蓝天物业的不合理要求?大修基金·使用到一定比例是需要业主接着交钱的呀!我们业主的钱让你们这些“无私心”的业主委员会看管还真是不放心啊!
我们苏主任亲口说不住在本小区,住在西飞高层506栋。但为了本小区,苏主任任劳任怨,到处给业主们讲解……,真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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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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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3: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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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4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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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改造应该是大多数业主的心声,你不需要车位是你霸占了公共绿地自建了停车位,你不开电梯是你住一楼你用不着电梯,大多数人心中的诉求对于你们几个别人来讲没有任何吸引力反倒是怕夺回你们本来占了的公共利益,做人不要这么无耻,至于车位费的归属问题本应是刨除成本后剩余的钱纳入维修基金,但是阎良这个地方哪个小区这么做了?小区现在的困境是由于你的个人恩怨侵害了所有业主的利益,你幕后教唆一楼成立业监会对抗业委会,你们真正为小区做了什么?你这个无耻小人,信息港上建立了无数新号绑定的恰恰是在qq群里的马甲小号,一个人在这里自问自答,点评别人的回复。你小心遭雷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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