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感谢,阎良区人民法官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感谢阎良区人民法院,2012年一个非常普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子,在阎良区政府有关领导、阎良区劳动局、阎良区司法援助中等部门的关注下,经阎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多次调查取证,终于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到最终判决。判决原西安绿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西安润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赔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2012年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新跃村合东组村民孙★★,注册成立了一人有限公司西安绿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执行董事、法人、经理为孙★★。同年5月28日孙★★拿着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他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假投资意向合同书与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委托授权人周根平签订了环保型高效固体蓄电池生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书。 建设地点: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 建设单位:西安绿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同年5月份底,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项目部周耕平雇佣当地村民为其施工,拆除围栏、开挖地基、砌墙、修建临舍、整理场地、安装基建临时水电。开工后一个星期后,施工单位没有收到建设方第一笔工程款,经调查核实,发现是骗局,悄悄撤离了工地。为其施工的当地数名村民没有拿到一分报酬。经阎良区政府、阎良区劳动局及阎良区司法援助中心的过问关注,此案件到了阎良区人民法院,经阎良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多次调查取证,做出最终判决,责令(西安润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依法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很感谢,阎良区人民法官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