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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8: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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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了一起欠薪案,陕西宏泰劳务公司拖欠89名工人工资 1642037元后,公司负责人玩起“失踪”,其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欠薪玩“失踪”劳务公司负责人被追刑责
未央区上庄村公租房建设项目(灞柳小区),建设单位是西安市房管局,施工单位为西安建工集团,劳务公司为陕西宏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近段时间以来,陆陆续续有农民工向未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他们遭遇欠薪,甚至部分农民工还采取极端方法,堵路讨薪。
未央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发现,宏泰公司实际拖欠现场89名工人工资 1642037元。11月7日,该大队依法向宏泰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3日内支付所欠工人工资。但3天后,宏泰公司拒绝执行整改指令,依旧未支付所欠工人工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运平也不知去向,玩起“失踪”,电话无法接通。
未央劳动监察大队认为,宏泰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法,该大队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未央分局,依法追究公司责任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四部门“念紧箍咒”严查欠薪拒付
记者了解到,今冬讨薪季,陕西省高级法院、检察院、人社厅、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文,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念紧箍咒”。各级劳动监察机构一旦发现或者接到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欠薪问题,会核查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姓名、数额等,并及时给用人单位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
用人单位和包工头采取转移资产、逃匿等方法,拒付工钱,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人社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省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工钱且数额超过1万元,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工钱且数额累计超过5万元,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讨薪热线实录:刘女士说:“我爱人在西安海尔腾飞家电有限公司打工,三个月工资没付,去年11月起诉至莲湖区法院,今年2月判决支付2万多元,但至今他们也没给。法院说找不到该公司的负责人,让我们自己去找,可是我们老百姓到哪去找啊?”
李先生说:“我今年5月在长安区子午镇北豆角村山水庄园打工,老板现在还欠我2000多元一直不给,打电话老板也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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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0 0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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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挣点钱不容易,都是血汗钱,这些做老板的太没良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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