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10-31 16:24:53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下午,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在一农村小广场开庭审理周某肇事案,因其家庭条件特殊,并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6月28日,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新马村附近,没有驾照的35岁阎良人周某驾驶摩托车,与骑电动车的代

某相撞。事发后,周某驾车逃离现场,代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7月2日,周某到派出所投案。阎良交警调查认定周某对事故负全责。

  昨日下午3时许,周某所在的阎良区武屯镇某村小广场,阎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周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案。庭长张宁说,周某本就是二级伤残,家中6口人,其中4人残疾或患病,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周某肇事后,其妻离家,10月24日,周某父亲去世,家中上有82岁的爷爷(残疾)、61岁的母亲(残疾),下有5岁女儿,周某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和劳动力。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代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由周某所在村组协调联系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并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昨日,法庭宣布,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14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11-1 13:38:39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肇事逃逸最起码是道德败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781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4-11-2 11:50:12 |显示全部楼层
    周某无证驾驶,肇事后不积极抢救还逃逸,致使伤者死亡,真是可恶之极!!!    阎良法院不应因周某家境困难,不按刑法条款而从经处罚!这种判决“交通法”在人们心目中还有分量吗?周某能从中得到教训吗?他还可能认为他家庭困难处处会受到法律保护,说不上在他缓刑期间还会有人受他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615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4-11-3 10:39:55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也就是有特色的情大于法律的国家,你们觉得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3399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11-3 11:42:53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就是谁的力气大就能够把法律拉开、伸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已定全面推进法治治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