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人民路中段七区南门口《自强商店》 本人于10月12日于其店购买零食“口水娃”,回来将其打开后发现已过期数月之久,遂隔壁朋友也发现其购买食品过期现象.又得知同事昨日购买的方便面也已过期数月之久.随后就去找店主与之交涉,谁知女店主态度恶劣,蛮横不讲理!“你们买东西自己不注意!”“我自己都不放心自己的东西”随之招呼手下人将其过期食品全部下架,口中不停的说“拿回去喂猪”等话。过程中同事又发现她好多商品都已过期许久!!!!!! 在此希望闫良的同胞们为了自己的健康不要去那家黑店买东西!让她也知道对别人的健康不负责也就是对自己不负责。 此店地址:人民路中段 7区南门外“自强商店” 阎良区人民政府对人民路黑心店投诉的回复ffice ffice" /> 网民(简单的爱): 您好!关于“人民路黑心店”的投诉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应的这类问题,可向消协投诉解决。电话:12315。 谢谢您为了阎良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阎良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