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522|回复: 1

阎良供水厂参观记

[复制链接]
疾风劲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21 10:41: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山青水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21 11:48: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815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09-1-21 12:35:00 |显示全部楼层
"决心先解决水质问题和供水问题,在核算后,进行价格听证。呵呵,以上是现场记实。看得出来政府和水厂态度积极,我们理解并期待一个满意的结果。"又给涨价找借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巍巍昆仑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21 12:39: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723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09-1-21 13:02:00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是涨价的前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478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1-21 14:06:00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们家抄水表的人说:“你都知道个啥,咱吃的还是高陵水,不是黑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疾风劲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21 14:53: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475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09-1-21 16:15:00 |显示全部楼层

“随后我们又驱车来到了高陵水源地,亲眼看到了现场两条输水管道(黑河水供水管道和一个原水源地供水管道)正在工作,其余连接原水源地的管道均处于关闭状态。在黑河水供水管道上的压力表清晰地记录着即时压力,据现场介绍当时的黑河水流量是1250立方/小时,原水源地流量是250/小时,(这样的话黑河水是达到了70%)。”

 

做给你们看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104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09-1-21 17:38:00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把心态调整一下?没有必要怀疑一切吧?相信楼主所说的是事实。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193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09-1-21 19:33:00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自己如下言论负责:

公开媒体《阎良新闻》近日报道,解释了关于自来水“发黄”及用水不实的原因,企图掩盖背后的真相。就靠那个破台做个新闻也想掩住群众的耳目??简直是自作聪明、掩耳盗铃!最终只会越抹越黑。

可靠消息:从所谓的黑河水引入的时间截止到2008年底,在那个所谓的产业基地供排水公司只从西安黑河引水主管网调拨了不到十余天的水量(消息来源正规可靠,请114查询市自来水公司)!早已涉嫌消费欺诈。另有笑话爆出:现任区政府机关曾出面调停,被无知的资本家恶狠狠地停水了,面对野蛮无知的威胁,更为愚蠢的政府官员居然就范过。某些“法盲”似的前任政府与“法盲”似的什么奖获得者高大成居然把十好几万人民饮水健康与生命安全、把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贱卖给了唯利是图的资本家,据说上面施压。当时的非法买卖还有存在一个天大漏洞:从高陵水源地到黑河引水主管网的管道工程居然是天价,但是至今都没有进行工程决算,就凭这一点,就能牵出一大批渎职贪官,包括区前任与高大成同志。

最新进展:市政府在无奈之下给出解决方案建议,让区政府联合用水的驻区单位,回购该自来水公司,但阎良区其他单位不答应,理由是卖水高大成代表的西飞拿钱,区上一些官宦也被怀疑暗中收到好处,花钱回购却让大家出?哪能那么便宜?调查清楚再说。既然上面曾经施压,那么下一步会有什么动作?丢车保帅?那将是一场迟来的群众运动,将毫不留情地揪出一大帮不能代表群众利益的违反党纪国法的冒牌党政领导。上面“干预”?政府拨款完成地方回购,实现本地自来水供水的政府有效可控?无论前者后者,无疑都将是此事的重要进展和官僚们的最后机会。

郑重呼吁:要想把罪恶暴露在阳光之下,还我们清净甘甜的自来水,需要我们每一位业主的共同努力,无论你是什么社会角色,大小官员还是普通群众,我们都逃避不了一个共同的角色 ——伟大而神圣的业主!这一切为了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子女、老人、妻子和我们的平安健康的生活环境。

 

相关链接   疯子一号: 黑河水,渭河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