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210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09-6-1 17:40:00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5月27日的〈西飞集团报〉前无古人,后无来着的发放到小区每个住户家里,我想大家都收到报纸了吧,其用意是借助纸媒优势宣传对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否定的合法性。这样大的动作在西飞51年历史上是首次。不就是一些退养职工要放补吗。不该给的依据文件就是了,文件也看了,没有说企业不应该给。道是〈市政发[2005]170号文件最后写到:“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职代会通过,报房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不理解西飞公司还要什么文件?这样清楚的条例你执行了吗 ?

   很惊奇的发现

第八条 

200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采用一次性补贴和逐月发放相结合的办法执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补贴。工龄补贴8元/年,住房基准补贴482元/平方米。
可是为什么西飞在执行的过程中只执行到88年年底参加工作的有房补?政府部门的文件在西飞就是废纸一张吗。99年参加工作的不少人,国家文件都考虑到我们,在西飞我们成了被房补遗忘的角落?坚决要求西飞相关部门给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10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09-6-1 18:00:00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发〔2005〕170号
  《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镇住房新体制,切实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区行政区域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的分配形式。
  
第四条 
市住房制度改革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主管部门。
  财政、物价、审计、监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第五条 
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夫妻双方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
  
第六条 
住房补贴资金主要立足于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的转化。具体来源如下: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建设和维修资金;
  (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三)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资金。
  对财政供给经费的单位,住房建设资金转化后的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审核后,按全额或差额比例给予适当补助。
  
第七条 
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按月工资的12%逐月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年限32年。
  计提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的,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提住房补贴。
  
第八条 
200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采用一次性补贴和逐月发放相结合的办法执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包括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补贴。工龄补贴8元/年,住房基准补贴482元/平方米。
  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
  (职工每平方米住房基准补贴+工龄补贴×建立公积金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现住房面积)÷32年×2000年前实际工龄
  逐月补贴计算公式为:
  2000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月工资×12%÷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未达标面积
  
第九条 
住房货币补贴面积,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清理纠正违反规定购建房租房、装修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处理办法》(陕办发〔1996〕7号)执行。
  
第十条 
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确认住房补贴对象,测算职工住房补贴,并进行公示;
  (二)根据测算结果,拟定《关于申请核定住房补贴的报告》,报市、区房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三)持市、区房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意见等文件,按财务隶属关系报市、区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财政核拨人员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需申请财政补助时,应于每年底根据本单位职工申请支用住房补贴的情况,以及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状况,编制下一年度住房补贴支出计划和申请财政拨付资金的建议,由有关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同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各单位编制的住房补贴年度支出计划和申请财政拨付的年度补助资金进行审核后,根据本级财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69

积分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09-6-1 18:40: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6

积分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09-6-1 18:46:00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西飞集团报》走入了每个家庭,那何不附带上一个调查表,做一个广泛的民意调查。

   估计不敢!

   不敢的话就有自说自话的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9589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6-1 18:48:00 |显示全部楼层
看第二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69

积分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09-6-1 18:59:0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9589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6-1 22:03:00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条,“企业和其它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这个自身实际就要由企业自己解释了,实际上就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只要职代会能通过,而现在的职代会已经是一种形式,所以说这个规定是典型的恶法,参考这条就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3

积分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09-6-1 22:11:00 |显示全部楼层
依俺看,报纸发放到户是应该的,必须让每名西飞职工了解情况,事业与企业就是不一样,如果不服,可以调到八所去。目前,国家都提倡“不折腾”,大家还胡闹什么?贵在和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730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6-1 22:15:00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96年参加工作的,因为暂时还没有结婚·也没有房子更没有拿到房补。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是怎么处理的和考虑的。如果结婚后是否有房补呢?据估计像我这种情况的西飞有不少人估计最少60~70人保守估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01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09-6-1 23: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深水炸弹同志:

   看了你的帖子好想对你说“你要是不当领导那是瞎了眼了”!中国的和谐就是让你这样GCD里的精英弄的乱七八糟的!

   如果不服,可以调到八所去。(都调走了你欺压谁啊?你睡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