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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3 15:16:12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事实曝光,让群众评价,看看谁在破坏我们的环境,看看是谁违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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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17:23:17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9月向杨两驱信访局申诉,告知转到环保局办理,便杳无音信。2014年11月13日投诉至今,西安市环保局12369一转了之,阎良区环保局三次检测,无法自圆其说,要求一飞院委托社会检测,检测完后,仍未有明确答复,请大家想想是为什么?
1、二类环评的锅炉房建在一类区,首先是违法建筑,其次亦或是一飞院弄虚作假,或是市环保局执法犯法,失职渎职!
2.二类区的环评建设的锅炉房,经过阎良环保局的要求,竟然符合一类区的标准,监管有力啊!
3、二类的锅炉房,环保局竟然可以以一类区的标准去监管,请问你是不是违法行政啊!
期待舆论关注!

合法合理上访,明显的违法事实得不到严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请问人民的政府,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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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14:59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失职渎职,区政府视若罔闻,一飞院势大怂管,受污染的群众将如何哪?无可奈何,求助媒体,曝光违法企业无耻行径,曝光环保部门之中部门利益,无视群众疾苦,向这样的环保局还有脸开展“三严三实”,还号称为人民服务,你们连起码的做人的良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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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6:35:15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环境的关注! 贵处转来群众投诉反映“阎良中航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违反《环境评估法》、《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持二类区的环评报告,却将锅炉房建在一类区,噪声扰民”一事收悉。现将有关查处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是中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简称一飞院)锅炉房,该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区标准(昼间60、夜间50dB)。该项目于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二、查处情况我局于2013年9月曾接群众投诉一飞院锅炉房粉尘、噪声扰民一事,我局即要求一飞院对其锅炉房粉尘、噪声进行治理。一飞院按要求于2013年10月底投资200多万,对锅炉房北侧、西侧靠近居民区院墙处安装隔音屏障,并且对风机房、泵房等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于2014年2月25日完成整改治理。该企业同时对煤棚进行改造,全部增设了喷淋装置,定时对存煤进行喷淋,已解决煤场粉尘污染。 2014年12月,我局再次接到群众投诉一飞院锅炉房噪声扰民投诉,立即安排监察、监测人员对一飞院锅炉房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在投诉人住宅一、二楼窗户外1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夜间锅炉房正常运行下噪声排放值 42.4 dB、45.9dB(因锅炉无法停运,未能监测背景值,所以此值未进行修正)。昼间选择铲煤车运行状态下监测了两次噪声分别为:59.1dB,64.5dB。该铲煤车每天运行两次,均在白天运行,每次运行持续20分钟到40分钟,属于频发噪声(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频发噪声夜间有排放标准,白天无排放标准。经查《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市政发[2007]41号)内容,该锅炉房所在位置划定为Ⅰ类区。针对监测结果,我局要求一飞院锅炉房正常作业下噪声排放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噪声排放限值55dB,夜间噪声排放限值45dB),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昼间频发噪声虽无标准,但对投诉人可能带来的影响,我局要求一飞院切实加强操作管理和降噪治理,并与投诉人妥善做好沟通工作,确保消除噪声扰民问题。针对环保部门工作要求,一飞院进一步做好治理工作,即对原有隔音墙下的40公分透气孔进行了全封闭,并将距离居民最近的西边煤棚和隔音墙进行了全封闭,以减轻铲煤车运行时排放噪声。2015年1月22日整改完成后,我局2015年于1月22日至1月24日对该锅炉房噪声进行连续3天的监测。在北厂界外1米、高于围墙0.5米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锅炉房夜间正常作业下噪声排放值分别为:44.2 dB、45.7 dB,一次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一次略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夜间噪声排放限值45dB),超标0.7 dB。昼间铲煤车不运行状态下噪声排放值分别为47.2dB、46.6dB、47.8 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该锅炉房昼间铲煤车运行状态三天频发噪声值分别为:56.7dB、59.8 dB、57.9dB、60.0dB、60.7dB。1月22日至1月24日因锅炉无法停运,未能监测背景值,所以此值未进行背景修正。我局将监测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并约请投诉人进行座谈,同时告知投诉人如对监测情况有异议,可报请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或第三方进行三天监测。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一飞院同时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锅炉房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锅炉房夜间正常作业下噪声排放值分别为:45.0 dB、45.1 dB、45.5 dB;昼间铲煤车不运行状态下噪声排放值分别为50.2dB、50.3dB、49.8 dB、49.9 dB、49.0 dB、51.3 dB、49.9 dB、48.0 dB、51.2 dB;铲煤车运行状态频发噪声值分别为:55.0dB、55.6 dB、54.8 dB、55.5 dB、57.4dB、53.3 dB。因锅炉无法停运,未能监测背景值,所以数值也未进行修正。采暖期结束,一飞院锅炉停止运行后,我局对一飞院锅炉房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与锅炉正常运行时监测点位一致,监测结果为:昼间49.1dB、47.7dB、夜间41.4 dB。锅炉停止运行后与锅炉正常运行时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夜间噪声取最高值45.7dB,如果用锅炉停止运行后夜间41.4 dB作为背景值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测值为43.7 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铲煤车不运行状态下噪声取最高值51.3dB,如果用锅炉停止运行后昼间47.7 dB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测值为49.3 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区噪声排放限值。随后我局再一次约谈了一飞院相关领导,要求一飞院重视周边群众投诉,即使达到排放标准后,还应进一步做好降噪治理工作,重点加强铲煤车运行噪声的管理和技术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和处理好噪声扰民问题。对于投诉人所提出的持有二类区的环评报告,却将锅炉房建在一类区一事,具体情况如下:2005年6月27日阎良区人民政府以阎政发〔2005〕20号文关于创建噪声达标区的通知,将现一飞院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二类混合区。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07]41号文将该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Ⅰ类区。该锅炉房1992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2008年新安装两台20蒸吨燃煤锅炉为改扩建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环保阎良分局在具体管理工作中,按照环保标准执行从严原则,对该锅炉房是按照Ⅰ类区进行管理的。同时,按照今年阎良区治污减霾工作安排,一飞院将对其锅炉房进一步改造,更为减少噪声等指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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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3:40:59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是中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简称一飞院)锅炉房,该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区标准(昼间60、夜间50dB)。该项目于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2005年6月27日阎良区人民政府以阎政发〔2005〕20号文关于创建噪声达标区的通知,将现一飞院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二类混合区。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07]41号文将该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Ⅰ类区。该锅炉房1992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2008年新安装两台20蒸吨燃煤锅炉为改扩建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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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3:41:21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是中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简称一飞院)锅炉房,该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区标准(昼间60、夜间50dB)。该项目于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2005年6月27日阎良区人民政府以阎政发〔2005〕20号文关于创建噪声达标区的通知,将现一飞院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二类混合区。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07]41号文将该锅炉房所在区域划分为Ⅰ类区。该锅炉房1992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2008年新安装两台20蒸吨燃煤锅炉为改扩建项目,环评于2008年3月13日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0年3月份通过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并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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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0 13:12:29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事实说话,让公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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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15:43:48 |显示全部楼层
一飞院弄虚作假骗取环评,环保局失职渎职胡乱作为,呼吁媒体曝光违法事实,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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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4:43:28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建了锅炉房,
一天到晚胡球忙,
今天拆掉大烟囱,
明天又把煤棚建,
挖掘机整天轰轰响,
铲煤运煤不停歇,
煤渣处理冒烟气,
好似仙境蓬莱岛,
一天到晚都污染,
噪音烟尘满天飞,
治污减霾耳边风,
我行我素央大头,
创文与我不相干,
地方政府是仆人,
围着喊着做服务,
做好服务搞维稳,
支持央企搞科研,
央企就是气派大,
群众呼声松管娃
制造污染做贡献,
祸害群众造雾霾,
千言万语一句话,
祸害百姓一条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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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13:54:12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违法行为,政府装聋作哑,一飞院置若罔闻,只有寄希望于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污染不止,跟帖不息。
作为大连人民的父母官,王凤萍、王育选、李守泽等各位领导,你们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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