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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20:24:00 |显示全部楼层
    年前自己带酒去汇川吃饭,人家要加收整个餐费的20%,我们说这是霸王条款,非收不行,我们惹不起,我们就到对面的晶海要了两桌,还是自己带酒,晶海就让带,说明晶海会做生意。加收太高的服务费就是把客人往走的赶,真SB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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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20:36:00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霸王条款,我看新汇川也快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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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3-2 22:06: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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