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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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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关安全通道的帖子反映很长时间,没有得到处理,实在令人感到气愤!
称职不称职,其实当官的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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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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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楼主发帖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安全通道,业主或单位完全可以直接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申请拆除违建,很快就能解决。
为了和谐共处,也有先直接和违建户协商,协商未果求助社区调解,违建户仍然不予自行拆除(除非他有城建部门的临建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你们即可直接到城建局监察大队举报,只有他们对违建有执法权。社区居委会在这个问题上只有协助调解的义务。我们单位也处理过此类事件,很快就解决了。如果是在消防安全通道的违建,也可到公安阎良消防科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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