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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1:36:52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达标排放和噪声消减措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从事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布局生产设施、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三十七条 【排污申报】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固定设备的使用及污染防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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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1:37:54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公安、城管执法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

(二)未按规定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环境噪声举报和投诉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举报人、投诉人信息的;

(四)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五)违法审批、违法处罚或者违法采取行政强制的;

(六)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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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2:33:29 |显示全部楼层
华商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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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2:35:22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已经一周了。下一周将向陕西省环保厅执法局反映。看看这些害人精能猖狂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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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3:56:39 |显示全部楼层
寓言故事:猫鼠的和谐生活
   古有一家,鼠患成灾。主人急购一猫。未几日,死鼠数只。余鼠惧而不出,聚而议之。皆曰:“此猫忠于职责,不为利动,曾送物而不纳,真乃死敌!无可奈何,不若迁出此地,另谋佳处。”唯有一鼠,不以为然,曰:“尔等鼠目寸光,此猫不足为虑!不日即为走卒,信否?”诸鼠皆摇头。入夜,此鼠出动,大摇大摆。猫见之,急扑之。此鼠见,并不躲。猫一把摁之于地,欲食之。不料此鼠哈哈大笑,曰:“食我则大难至矣!”猫曰:“为民除害,何有大难?”鼠曰:“汝何来?”猫曰:“鼠患成灾,主人邀我除之。”鼠曰:“然,我死,鼠患消,汝何以自处,汝不闻鸟尽弓藏乎?”猫闻之,汗淋漓,半天无语,曰:“若之奈何?”鼠曰:“肝胆相照,合作共赢!汝摸下黑手,吾将每日贿赂,汝不必起五更而食无忧。”猫遂言听计从 ,曰:“汝等外出寻食,此地莫来!”遂坐享其成数月。某日夜,男女主人商之:“数月已无鼠患,此猫可去矣!”猫大惊,急寻鼠议。鼠曰“易!如此即可!”鼠耳语之,猫悦。夜,鼠出洞,上下乱跳,猫亦东窜西跑,追逐嬉闹。主人不堪,点灯视之,惊曰:“鼠甚多,猫必留!”片刻,鼠归,猫卧于床榻。主人喜,曰:“猫,功臣也!”以鱼奖之。次日,猫见鼠,鼠曰:“如何?汝依我言,即不伤和气,又有贿金,主人还倚重于你,三全其美,何乐而不为?”猫闻之,跪谢曰:“承蒙关照,至死不忘,汝真乃再生父母也!愿猫鼠联手,共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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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4:42:52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胜于雄辩,正义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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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8:06:26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军区长、环保局局长:请问:1、拿着符合二类地区排放标准的环评报告,在一类地区建设锅炉房,是不是合法的?2、检测每天近4个小时的超标排放噪音,属不属于噪音污染?3、投诉两个月没有回复,是不是环保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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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8:08:01 |显示全部楼层
一飞院锅炉房不要脸,咱们的人民政府和环保局是不是要主持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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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8:09:02 |显示全部楼层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企业有没有责?政府有没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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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0:41:49 |显示全部楼层
蓝天去无踪,雾霾今又来,感谢一飞院,锅炉做贡献,一只大烟筒,日夜冒白烟,煤场灰尘飞,铲车来回忙,炉渣入水池,废气带粉尘,噪音更如刀,杀人不见血,利己就害人,怎负保国责?敢问李守泽,以何对人民,自言负责任,强军还富民,莫谈富国民,但愿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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