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向慕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慕潇同志是公安阎良分局关山派出所一名社区民警。到阎良工作近3年来,他敬业奉献、一心为民,多次被公安阎良分局评为优秀民警、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荣获区委、区政府“冬季行动”先进个人。
今年8月23日上午,慕潇在下社区工作途中,发现关山镇北樊村张北组一废品收购站门外停放着一辆银灰色福特轿车,车旁有两名中年男子形迹可疑,他便将警用摩托车停靠在福特车前方,走向驾驶员对其进行盘查。驾驶员下车打开车辆后备箱佯装接受检查,但当慕潇欲对其后备箱内一疑似装有铜线的黄色编制袋进行查看时,另外两名男子乘其不备,挪开了原本停在嫌疑车辆正前方的警用摩托车。慕潇发现后立即上前喝止,身后的驾驶嫌疑人却返回车中发动车辆准备逃离。情急之下,慕潇顺手抄起一根木棍,站在了嫌疑车前喝令其停车,嫌疑车辆没有停止,强推着慕潇继续前行,车速越来越快,在这危急时刻,慕潇没有畏惧,他毫不犹豫的用木棍砸向车前挡风玻璃,扑上车辆引擎盖,双手紧紧抓住车辆雨刮器,与嫌疑人展开较量。嫌疑车辆拖着慕潇多次的前进、后退、左右甩行近50米。期间,慕潇被嫌疑车辆甩下,双脚被拖在地上,但是他仍一手死死抓住雨刮器,再次翻身跃上引擎盖,与嫌疑人搏斗。终因雨刮器断裂,慕潇从引擎盖上摔下,嫌疑人驾驶车辆趁机逃逸,慕潇警裤破损,双膝擦伤,双手多处受伤。
慕潇同志是我区继李书洪之后涌现出的又一位先进典型。慕潇同志忠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感人的事迹展示了新时期一名共产党员崇高的思想品德和精神境界,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了一面光辉的旗帜。为此,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向慕潇同志学习活动。
向慕潇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工作中,慕潇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从警两年多来,无论是调解纠纷、服务群众、治安防范还是打击犯罪,他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时刻以事业为重,时刻以大局为重,全力投身于一个又一个繁重任务中,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学习慕潇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定信念、恪尽职守,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用自己的行动和汗水保护一方百姓,维护一方安宁,促进一方和谐。
向慕潇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心系群众、爱岗敬业的公仆情怀。作为一名社区民警,慕潇同志时刻把“服务群众,为民解忧”放在工作的首位,始终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年多来,为群众解决各类难题50余件。在办理的每一起邻里纠纷以及其他治安、刑事案件中,慕潇同志都能坚持做到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深入基层走访摸排,认真收集案件线索,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惩处,为受害人伸张正义,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认可和高度称赞。学习慕潇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心里装着群众,一心为了群众,真心实意、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展示基层民警、共产党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向慕潇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临危不惧、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在面对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刑事打击可能铤而走险的危急时刻,慕潇同志表现了年轻民警少有的冷静、机智和勇敢。在与犯罪嫌疑人较量的整个过程中,他毫无畏惧,坚持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参加工作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慕潇同志总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危险面前不退缩,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无畏、冲锋在前。学习慕潇同志,就要像他那样,临危不惧,英勇无畏,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在危急关键时刻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敢于担当的先进本色。
向慕潇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的高尚情操。慕潇同志在公安阎良分局2010年首次开展的“民调评警”活动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按照公安阎良分局的奖惩规定,2010年11月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