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好友

807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0:50:00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强拆――闫良航空基地杰作


    2011年12月26号,陕西省西安市闫良航空基地非法雇用黑社会人员200余人,对新农村进行了非法强拆,迫使多名无社会背景的村民无家可归,财产被埋在废墟之下。其中有几名老人,连最起码的换洗衣物及生活用品都没有抢出来。

    寒冬腊月,冰天雪地,这些村民却过上流离失所,寄人篱下,有苦无处诉,有泪无处弹,有冤无处申的生活。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些村民-------一无所有(没地,没房,没钱,没工作,没吃,没穿)。

    村民寻求航空基地处理,却迟迟没有答案.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天天都在说开会研究,但就是没有一个说法,没有一个处理方案。快两个月了,这些村民还没有脱离流离失所的苦境。

    其实村民只是想拿到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内的补偿金,可那些补偿金经过层层剥削真正到了村民手里的有多少呢?

    国家政策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65平方,而航空基地给予的补偿面积是每四口(含四口以内)按120平方补偿,每增加1个人口,住房面积增加30个平方。

    航空基地给予的房产补偿金是310—410每平方米。按每户600平米预算,除了开支新房的装修费以外,还剩下多少?(如果是负债盖房,那么还清欠款,也就所剩无几了)。住进高楼,开支项目是那样的繁多,费用是那么的庞大,怎能让这些没有任何收入的村民不担忧,不彷徨,不犹豫呢?再看看当下闫良的房价(离本村两里外的小区楼盘已经是接近4000每平方米了),天壤之别,怎能让老百姓心理平衡呢?



 

 (有人在楼顶拍摄强拆现场不小心被发现了,就被四五个黑社会人员强行将拍摄画面删掉,然后痛打一餐。还扬言再拍砸了摄像机,弄死他。所以此照片的拍摄者只能躲在砖缝里,胆颤心惊的拍摄。由于拍摄路径太窄,所以拍不出几百人将村民家围堵的水泄不通,气势汹汹的宏大场面。

   细心的人可以看到,他们是用比强盗还粗鲁的方法破门而入----用锄头强行砸开铁门)

 


(破门后,他们蜂拥而入,战争年代鬼子进村也不过如此)

 


(看到了吗,有些人手上持着凶器,还蒙着面呢)

 


(确定房中确实没有人在,他们开始陆续出来。如果有人藏在房中,一不小心出了人命,他们也没有办法看雇主交差)

 


(这挖土机也扮演了强盗的角色)

 

                    (一会功夫,一户好好的住宅就变成了废墟,变成废墟的同时还有村民的所有家产)


 


(这画面,很多人在唐山及四川的地震报道中看到过,也有些在战争片中看到过,感觉这个村子刚刚被侵略者炮轰过。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地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99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1:49:00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99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1:52:00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给一个说法[em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86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2:05:00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正腐,太可恶啦![em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4679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2-2-21 22: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66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2:28:00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吗[em04]/?可怜的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66

积分

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1 22:30:00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吗![em04]可怜的西安市阎良区人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6928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2-2-21 22:40:00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2092

积分

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2-2-22 10:52:00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关系的赔款不够所建房屋的本钱,有关系的,多量一些面积,赔偿款何止是楼主所说的那些。谁来监督,都乱成马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好友

6574

积分

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2-2-22 12:05:00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澎恰恰在2012-2-21 22:20: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陕ICP备19017048号| 手机版| Yanliang.com Inc.  

Copyright © 2001-2012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陕ICP备19017048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