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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3-3-19 14:5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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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9 22:36:03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民路两侧已经禁止停车了吗?详见交警发的通告,难道交了钱就可以停车了吗?坚决反对在区内主干道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划停车位,还市民一个完整的非机动车道。支持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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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3-20 09:56:23 |显示全部楼层
1、动作够快的,说收就收。
2、即没有公示,又是怎样过的听证会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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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3-20 11:05:58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Red]收费是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一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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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8:14:47 |显示全部楼层
若干年来,阎良区的私家车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公共广场、街道两旁、城区中心人行道),却从未交过停车费,侵占其他公民的公共空间和权益。这次政府部门对其停车进行收费,这是迟来的正义!也是民意的觉醒。
    在弹丸之地的阎良区,本来城区中心广场和道路就很拥挤,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上班族众多,但一辆私家车就可占去八辆自行车、六辆电动自行车的位置空间。一个营业性质的汽车租赁商户,更是用十几乃至几十辆的汽车占有公共广场大片的位置,俨然是自家的前后院和自留地,一个露天谋生的仅占几个平方米的水果摊位都要向有关部门上交摊位费,这些汽车租赁商户交过什么费用?公平正义在哪里?!
    汽车尾气的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在阴冷的天气下,请看排气管的出口,才显出了祸害的原型。每一辆汽车的排气筒,即是一个小型的烟窗,在城市车流滚滚,那么这些烟窗的海洋,真的是蔚为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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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阎良区的私家车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公共广场、街道两旁、城区中心人行道),却从未交过停车费,侵占其他公民的公共空间和权益。这次政府部门对其停车进行收费,这是迟来的正义!也是民意的觉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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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22:09:53 |显示全部楼层
停放管理中心撒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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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头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3-20 23:4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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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11:14:26 |显示全部楼层
天之道,利而不害 发表于 2013-3-20 18:14
若干年来,阎良区的私家车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公共广场、街道两旁、城区中心人行道),却从未交过停车费,侵 ...

同意。阎良区的私家车无偿占有公共资源(公共广场、街道两旁、城区中心人行道),却从未交过停车费,侵占其他公民的公共空间和权益。这次政府部门对其停车进行收费,这是迟来的正义!也是民意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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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3-21 20:31:29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文件写的挺好的,政策挺好的,但是执行的力度和持久性上,真的没底啊!希望对违规出租车能有个定期网上曝光,拿起手里的手机和相机,拍下他们一骑绝尘的车尾灯和冷漠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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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3-23 09:21:41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对减少汽车占道有好处,但收的费用如何监管,能保证用之于民吗?我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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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的钱干啥去了?有使用账目明细吗?  发表于 2013-3-3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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