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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2:22:15 |显示全部楼层
华美小区穷疯了,把绿化带缩小了,破坏业主生活环境。把公共场合化成停车位来买卖,侵犯了部分居民合法权益。
华美小区有个朋友回家因为没有停车位进门时要交停车费,我就纳闷回自己家还要交钱。现在有些物业简直无法无天想着名堂跟业主要钱。
希望有关领导关心



华美小区业主顶一下

点评

支持楼上的,物业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太气人,有的车库设置本来就不合理,霸道的车主竟然在车库前装上了禁放锁,车牌还是陕e,给物业公司反映过,也不顶用,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发表于 2014-7-1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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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6:17:50 |显示全部楼层
绿化带的设置是在盖房之初就计划好的,售房的时候也跟业主签了合同,你们这样就是违反合同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小区有了绿化带等一些设施也会有家的感觉,业主肯定不会同意这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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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09:40:11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华美小区的也帮顶一下,业主的权力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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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0:53:43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害的总是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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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2:45:11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们老百姓的心真的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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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11-15 14:23:56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物权法》、《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都有关于绿化归小区业主共有,改变用途需经业主同意的条例,即便物业方面的理由再充分,目的再正确,也不能忽略程序。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首先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向规划局、物价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因改变用途所得收益扣除相应费用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物业未经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绿化改为停车场则属于违法行为,行政部门应立案查处,业主可以通过起诉追回属于大家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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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11-15 14:47:19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小区的主人?首先要搞清这个问题。业主可以罢免物业。
来自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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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11-15 17:01:48 |显示全部楼层
多弄个停车位是好事; 但是再收费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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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3-11-15 18:19:21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穷疯了,进门送东西的也挡着收钱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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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3-11-17 11:34:22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同意将绿地改车位?业委会?若是,那岂不是和福源2期的业委会一样,是个吃里扒外的业委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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