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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家长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保护中小学生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值此寒假之际,为确保学生安全出行,阎良区教育局和公安局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希望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你们的支持和配合。 一、希望各位家长积极投身到文明出行当中,以安全出行、文明行路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构建我们的和谐家园。 二、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三、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注意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拥堵,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标志标线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做出表率。 五、积极配合、支持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教育和督促孩子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边道路两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必须要看清情况,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为图方便走捷径或在车前后乱穿马路。 3.乘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不要从机动车道一侧上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 4.在道路上驾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5.不乘坐酒后驾驶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或没有牌照的车辆,不乘坐超载或超员的车辆,不乘坐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件不齐全的车辆,不乘坐三轮车、货运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 六、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应该要沉着冷静,并立即拨打110或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伤者。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培养他们良好的交通行为,为维护我区交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祝各位同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平安幸福。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 2013年元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