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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城管能不能管管抽鞭子的人,现在居然在人行道上抽鞭子,广场已经容不下这些大神了,人行道本来就狭窄,行人见了匆匆避让一面被伤到,你们难道只管小摊小贩,只管在人行道上乱停车的,对这样公然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不制止吗?!
抽鞭子的这个人就在四区转盘向西40米处。经常在这一带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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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人就应该好好暴暴光,好好地人行道大家都没发走了,公安和城管连着都管不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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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请这些大神们为了行人安全,去僻静地方吧!别乐了自己,扰了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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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车回单位从那里的确还在抽鞭子,两个人在抽,10分钟前吧,警察和城管现在去就能找到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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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抽鞭子的人越来越多,有种挡不住的架势,锻炼是好,可是也要注意不要影响周围的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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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陀螺最受人诟病的就是噪声污染。鞭子抽打地面和陀螺的声音极具穿透力,刺耳的鞭声让人心情烦躁,无法入睡,甚至有人因此而神经衰弱。就算是再好的健身方式,如果损害了多数人的权益,是否也应该有所收敛?对于这一反响强烈的社会现象,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加以引导,规定打陀螺的时间、地点等,莫让变了味儿的健身活动成为惹人心烦的扰民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应对这类“打陀螺”扰民事件应该予以严格管理、乃至依法惩处。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见,给他人造成“妨碍”的“打陀螺”者,有停止损害乃至赔偿损失的法律义务!!所以说小区物业,广场管理者或市容管理部门态度“暧昧”,管理不到位,其责任同样难以推托!一言以蔽之,“文诌诌”式劝解,“温柔”的管,只会让这些无视他人权利的“伪权利者”更无知,会让这类涉及违法的“打陀螺权利”更嚣张!
另,本版主也是陀螺受害者之一,楼下陀螺已被我忍无可忍喝止一次了,第二次,我就要报警,第三次,我自己就付诸武力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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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影响了谁,挺好的运动呀,是不是影响那个什么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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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疯子一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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