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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以后,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全警动员、缜密部署、精心摸排、媒体、网络和微博助阵,克服酷暑,连续作战,历时四天四夜,终于将案件侦破。 一.仓惶逃离 “案情就是命令”。事故发生以后,交警大队大队长高德胜、副大队长惠建锋带领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将事故案情分别向公安分局局长赵亚平、副局长王非奇同志作了汇报,赵亚平局长、王非奇副局长听完汇报,分别做出“全力以赴,查找尸源,迅速破案”的指示。经现场勘查,现场仅遗留摩托车仪表盘护圈和手把堵头等少量物品,其他再无有价值的线索。通过现场走访和分析,初步认定肇事车上有两名男子,肇事车为摩托车,其它再无有价值的线索。交警大队于当日下午成立“6.2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案组,兵分四路迅速开展侦破工作。案发2小时以后,负责查找尸源的民警传来消息,死者代某,女,64岁,系阎良区关山镇人。查找肇事车成为破案的关键。由于现场目击证人只有一人,且该人无法表述清事发情况,不能提供肇事车辆详细信息。为确定肇事车型,事故处理民警先后到辖区修理厂、摩托车销售点等进行走访,最后根据现场遗留的少量残留物,判定肇事车辆疑似“天剑125”型两轮摩托车。为了尽快破案,专案组决定“以车找人”,围绕该车型开展侦破工作。 二. 初露端倪 6月29日上午,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张养志、陈晨同志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肇事车辆逃跑方向,沿路走访群众,调阅监控,寻找破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沿路的多处视频监控中,民警发现一辆可疑车辆,该车与“天剑125”摩托相似,骑摩托车的恰好是两名男子。为了进一步证实,民警又沿路调阅了十多处监控,认真进行分析比对,终于发现该摩托车好像故意绕开事发现场,且后座上的男青年头部受伤,用自己的红色体恤衫捂着脸。从时间、车型、人物形态等种种迹象表明,这辆车很可能就是肇事车。民警迅速将这一线索向专案组进行了汇报,经过认真分析和视频资料对比,初步断定这两名青年为肇事者,但是由于视频资料模糊不清,车辆号牌、人员相貌根本看不清,于是专案组决定扩大搜索范围,重点摸排附近受伤人员和肇事车辆。 为了扩大搜索范围,大队印制协查通报2000余份,在案发现场周围大量张贴,敦促肇事者投案自首。同时,为了给肇事者造成强大的心里压力,交警大队还发挥辖区网络媒体力量,在阎良五家网站发布案件协查通报,三家网站又将通报转成微信向社会发布,向肇事者展开心理攻势。参战民警利用手机微信,除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发布,还在案发现场周围的村干部中转发嫌疑车辆视频资料和图,让广大群众辨认。侦破微信一经转发,迅速在辖区传播开来。 三.重点摸排 6月30日,专案组决定围绕视频中的嫌疑人及车辆特征,继续在辖区展开摸排工作。为尽快破案,大队抽调20名外勤民警协助摸排。专案组根据现场和视频资料分析,肇事摩托车损坏,嫌疑人可能受伤,把摸排范围扩展至案发现场附近的各个摩托车维修点、小诊所等。专案组民警在阎良、相桥两地最大的摩托车销售点查询相关车辆销售纪录,将2006年以后的销售纪录全部带回大队,复印一份,并组织20名警力从这些记录中查找“天剑125”摩托车记录,从中寻找破案线索。 民警张养志、陈晨等继续在案发现场周围嫌疑人可能经过的路线调阅沿途监控,扩大搜索范围,寻找蛛丝马迹。他们发现最初在视频中消失的嫌疑车辆,最后消失在相桥石川河大桥边的村庄,因此他们分析107省道石川河大桥两边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成为下一步摸排的重点区域,摸排工作应以武屯镇川上堡、沟王为主。 四.密织天网 7月1日上午9时许,大队长高德胜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前一天确定的重点区域,对照视频监控中的图像,要求参战民警以“天剑125”型两轮摩托车为重点摸排对象,对武屯川上堡、沟王等重点区域进行仔细摸排。 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将案件破获,案情分析会以后,交警大队四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民警分组开展摸排工作,大家头顶烈日,一心只为破案,连中午饭都是在路边小店草草吃的。为了扩大新闻媒体的协查力度,中午大队又派民警驾车到西安,与《华商报》、《陕西电视台》联系,向媒体提供视频资料以及《警方公示》,为迅速破案大造声势,当晚《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第二天《华商报》报道了协查通报及相关嫌疑人驾车逃跑的视频。同时,大队继续利用媒体力量、手机微信等手段,大量转发嫌疑车辆视频资料和图片,在辖区迅速形成了一张张“大网”。事后,据肇事者家属坦言,他们也曾看到大队民警或朋友转发的微信,收看了《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播放的视频资料,一直规劝肇事者投案自首。 当晚,接到分局指令,大队一半以上警力值班备勤,但是大家都没有心情休息,而是全部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当中。晚7时许,教导员周强、副大队长惠建锋连夜带领民警,到临潼相桥镇的小诊所摸排线索,回到阎良时,已经是22时许。他们顾不上休息,将值班备勤的警力召集起来,给大家做了分工,对辖区所有挂牌的“天剑”125摩托车进行梳理,重点围绕武屯镇和关山镇辖区。参与破案的民警放弃休息,一直工作到24时许,先后翻阅了辖区500多辆该类型车辆信息,并逐一进行了查档和比对,最终筛选出了武屯、关山两地的“天剑125”摩托车信息,从中列出了38辆重点对象,为最后一天的查找线索做好了准备。 五.浮出水面 7月2日,距案发已经第五天。大队长高德胜同志这几天吃不好、睡不着,心里总思考着如何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由于他长期在派出所工作,深知如不尽快破案,后果难以想象,如何向群众交代?如何向受害者家属交代?特别是昨天晚上,受害者家属方传来消息,他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支持交警大队破案。这一切的一切,使得他坐卧不宁。在当日上午的案情分析会上,大队长高德胜同志把来自各方的压力和想法告诉参战民警,并鼓励大家说,破案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要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车型,切实负起责任,仔细摸排,做到“见车见人,一个不漏”。副大队长惠建锋同志召集全体事故处理民警,认真分析案情,仔细梳理摸排的线索,寻找破案的“突破口”。 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杨晓波、李海森等人根据专案组确定的“天剑125型”重点车辆信息,他们赶到阎良区关山镇南房村清西组张某家。据张某的父亲讲,家中的摩托车被女婿周某(男,36岁,阎良区武屯镇人)骑走了,但是张某的妹子却说,车已经卖了数月了。由于两人口径不一,民警感觉有问题,便用警车载着张某的妹子去找丈夫周某。在警车上,张某就给丈夫周某某打电话,说警察已经找到家了,要周某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无独有偶,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时正在分局武屯所投案自首。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交代,当日他驾驶陕A0E0XX“天剑125型”两轮摩托车,后载赵某(男,32岁,阎良区武屯镇人),行至事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将骑电动自行车的代某撞倒,看到四周无人,便逃离现场。逃逸后,周某和赵某某惶惶不可终日,即使受伤了也不敢去医院看病,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自首。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公安阎良分局刑事拘留。在这起“6.28”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共计走访群众3440户,摸排车辆7800多辆,发放协查通告2000余份。7月4日上午,受害者家属给交警大队送来一面写有“交警显神威 心中为人民”的锦旗一面。 交警提示:发生事故以后,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选择逃逸。 撰稿:交警大队 苏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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