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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17:34:08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我市街头出现了大堆带有“投资”、“担保”字样的公司,以高额利息或者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投资”、“理财”等名义,通过门店、社区和媒体等途径面向市民百姓大肆宣传,公开吸收社会资金。部分公司还以高工资、高收入为噱头。在报纸上公开招聘理财经理和业务人员,欲开展更大规模的投资、理财业务。

由于担保公司违规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其它省市近年来已经频频发生了大量的老板关门跑路、百姓血本无归事件,并由此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家庭和社会后果,造成惨痛教训。近期我市也已有部分此类事件发生。

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场秩序、避免百姓上当受骗,在此,我们郑重提示:

     一.目前担保公司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仅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管理的普通担保公司,名称中一般仅简单标注“担保”、“投资”、或“信用担保”、“投资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一般仅限于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此类公司数量众多,我市目前凡开有营业门面的基本均属此类。

另一类是具有准金融企业性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中冠有“融资担保“专用字样,且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仅可从事普通担保公司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而且可为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我市目前共有6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二.根据现行法律及相关政策,无论普通担保公司还是融资性担保公均不能打着“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旗号,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吸收社会资金,更不能吸收存款,不得发放贷款。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凡有此类行为,均属违法违规。

三.百姓市民参与上述违规理财业务,不仅涉嫌违法违规,而且一旦出现风险,损失自行承担。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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