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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5-1-17 15:55:12 |显示全部楼层
      剑桥公馆原定的物业公司是太和兴,属于二级物业公司,现在换成了融乐物业公司,是三级,收费却收二级物业的价格,这些都经过业主的同意了吗?还有封阳台,买房之前销售顾问说阳台自己封,可是付款后,却被通知阳台全部需要物业公司统一封,理由是这么高档的一个小区窗户五颜六色的合适吗?所以公司下发的通知必须统一,请问,如果已经封过阳台的业主是不是要把自己不符合你们要求的阳台拆了,已经定过阳台的业主的损失是物业的吗?我们自己封阳台影响谁了?房子我们已经买了,就是我们的私有财产,难道连自己封阳台的权利都没有吗?问到最后,说是规划局下的通知,可以,请把下发的通知拿给我们看。物业公司是给业主服务的,不是你们待宰的羔羊,所以请业主们集结起来,反对这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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