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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1:42:58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12日下午,公安阎良分局将涉嫌危险驾驶的曹某某(男,45岁,阎良区人)依法刑事拘留。
事故经过:2015年9月28日0时20分许,曹某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沿研飞巷由北向南行驶时,适遇袁某某(男,54岁,阎良区人)驾驶的陕A875XX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两车于路中相撞,致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将曹某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其血醇浓度为142.51mg/100ml.2015年11月12日属醉酒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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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6 11:47: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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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5-11-24 16:03: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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