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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4:02:43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禁,应该管,应该疏!
     西安市交警支队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 》,其中部分内容是支持的,但对于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禁止在三环内行驶,不支持。
第一、现有电动车国标是从2010年制定实施,标准早已赶不上群众需求和电动车发展。
第二、目前市区内大部分底层民众出行的代步工具就是这些超过国标的电动车,快递、外卖、远距离通勤等。在公共交通没有完善之前,只是武断的禁止,这些底层民众的出行权利如何保证。
第三、国标中提及“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对于这类电动车,为什么交警部门不能按照机动车管理,而仅仅是图简单,不疏只禁,行懒政之实。
第四、目前西安的交通状况不是很乐观,拥堵排名也是全国前30,而局部地区,如科技路、土门、小寨、西二环、丈八北路更是糟糕。马路上无非机动车道、机动车上非机车道、非机动车道改为停车场,在西安比比皆是。就连骑自行车的都得上机动车道,这些不改变,将来难道还要禁自行车?交警部门、市政部门难辞其咎。
     从古至今,老百姓的日常都讲一个“吃穿住行”,“吃”已经不安全了,“住”也渐行渐远,“行”总该重视了吧。
不应禁,应该管,应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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