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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8-1-8 13:31:37 |显示全部楼层

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宇理想国的业主,请不要将你所谓的爱车放在公用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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