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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0 16:53: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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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华弘物业滚出西飞小区!随意践踏业主权益严重违反“物权法”!今天2019年8月20日,在未经西飞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华弘物业开始在小区门口拦停业主私家车,小区门卫说了:“只要没有缴费车位费就是不能进!人可以进去车停在外面!”。造成21区,17区,11区, 12区 ,2区,5区大规模的堵门事件。就连警察回家也被拦住,警察掏出自己的证件并明确指出他们的做法是违法,但是小区物业依旧不允许进,要进门可以办理一年300元的车位费,最让人恶心的是你现在办理只能到年底12月31日,收费一样是300元!但你只能用到年底!!!并且说你现在不办用不了多久你办都没名额!所以300元到年底你爱办不办!并且还不能固定车位,也就是说你交了费未必有车位!
      请西飞所有业主联合起来坚决不交停车费,因为该费用就是违法收费!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归业主所共有的。我们所交的物业费中已经对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进行了分摊,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对这些区域的使用进行收费。也就是说,业主才是小区(包括停车位)的主人,而物业公司只是业主请来提供管理服务的“管家”。而现在管家自作主张向主人收费?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小区的停车位置属于业主公摊面积,拿着业主自己的公摊面积问业主收费是谁给华鸿物业的勇气!知法犯法!

物业违规收费业主咋维权

记者:对于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对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及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委员会能否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一般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承认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行为能力,但涉及仲裁或诉讼时,认为应经业主授权,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方可申请仲裁或参加诉讼;另一种观点则认可业主委员会的独立诉讼主体地位。我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根据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另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业主委员会不属于公民或法人范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就业主委员会而言,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成立,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集中的意愿和要求,对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处理。

怎样防范物业违规收费

记者:如何防范类似的物业管理纠纷?


黄莉:业主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了解,选举热心公益、公正守法的业主为业主委员会组成成员。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行使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是否依法实施关乎公民的生活质量及社区安定。物业管理类似纠纷的防范需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及社区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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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0 17:28:46 |显示全部楼层
请华弘物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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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10:25:35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共有地盘,物业违规再先,就如在小区的墙上乱写广告一样,应该涂擦掉!地锁就应该拆除掉,是为业主做好事,安装地锁的行为就应该追究!
        这是业主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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