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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ffice ffice"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我省民生八大工程之一,阎良区委、区政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放在议事日程。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2008年3月启动实施以来,参保人数已达1.9万人,截止目前,已为360余人次参保居民支付医疗待遇,有力地保障了我区广大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市医保中心安排,我区2009—2010年度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保居民 1、缴费时间:ffice:smarttags" />2009年4月15日—6月30日 2、缴费地点:中国工商银行阎良支行各营业网点 3、待遇享受时间: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4、注意事项:①参保居民在社区领取《个人缴费信息单》,认真核对本人缴费信息无误后,持《个人缴费信息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②参保居民缴费后持缴费凭证和《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社区办理年审并粘贴2009年度防伪印花。 二、新参保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