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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0:54:00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7月5日晚8时,在三股势力的组织下,乌鲁木齐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截至6日22时,据不完全统计:死亡人数已达156人,其中男性129人,女性27人受伤人数达1080人,被烧被砸车辆260余部,其中警车11部,被焚毁门面房209家 被焚毁楼房2幢 过火面积56850平米。

    对于此次事件,我们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每一位成员,有义务对此事件表示严密关注,对肇事者强烈谴责!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此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导致的金融危机危害进一步延续、社会主义中国逐渐崛起以及中国共产党在对历史反思后重新肩负历史使命的背景下,在重大历史转机面前,敌对势力对中国人民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公开“叫板”,与去年的3.14藏独事件及在美国操纵下,旨在分裂祖国,推翻共产党的零八宪章“民运”为一丘之貉。一句话,就是要制造混乱。可是,近代的历史证明,只要我们团结,敌人就会乱。这种无耻的做法注定是徒劳的、是要失败的!

(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 编者注)

——飞机城社区论坛

2009年7月6日

 

视频:
 

乌鲁木齐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致140人死828人伤

乌鲁木齐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致140人死828人伤

乌鲁木齐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致140人死828人伤

 

反思之一:(来源,乌有之乡)

 

乌鲁木齐事件再次证明韬光养晦的策略已经破产  

   

    今天看到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事件后,贫道感觉危机日益临近,有些建议不得不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存在严重失误的。改革开放之初,不讲政治条件地大力地提拔使用民族干部,大力打击所谓大汉族主义,导致此后地方民族分离主义迅速抬头,五个民族地区,有三个从此就不是特别地稳定。所以强调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没有错误,错误的是不应当放松对狭隘的地主民族主义势力防范和的打击。更不应当反对所谓“大汉族主义”(实际上是以这个名义,压制了一批忠于毛泽东思想的好干部)。  


    而此后,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上,不是黑白分明地坚持公道正义,而是一味地妥协以求稳定,这就不断地助长民族地区极少数分离主义者的势力。更助长了民族地区宗教人士通过制造动荡谋求更大利益的贪婪。这一点,笔者是与多名民族地区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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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1:10:00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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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1:14:00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能对老维子太仁慈,国家法律对少数民族太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先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再对少数民族采取怀柔政策,杀一批闹事的,偷窃的维子,给以震慑,要不全国各地的维子们就要翻天了,我们西安维族小偷太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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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1:21:00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高层们深思!!!火中点燃不了磐石但能点燃干柴,穷则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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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1:2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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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2: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毙了这群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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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22:42:00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全民族都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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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7-6 22:42:00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严厉镇压,这帮有饱饭吃的就会起来暴乱,反正现在暴乱杀人惩罚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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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鸿一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7-6 23:2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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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7-7 02:36:00 |显示全部楼层
苦了贫民老百姓啊,应该把施暴者都严惩或枪毙了!!!太目无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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