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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8:5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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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9:31:00 |显示全部楼层

收取兴趣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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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08:15:00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办学校还提供场地由民办培训机构办班向学生收取兴趣班费

二、对一些有确定的标准收费项目,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一些学校在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一些学校甚至超标准收取择校费,超收择校生;fficeffice" />

四、违反规定收取各类押金,个别学校在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部门收取押金;

五、违反代办费“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定期结算、不得盈利”的原则;

六、教育收费公示不规范;

七、有些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学校随课本附加教辅材料,要求学生购买。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无证收费、无票收费。严禁自定标准、超标准、扩大范围及

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严禁借招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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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1:3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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