飚车肇事司机 
他是爱车一族,圈内雅号“町町”,一日不开跑车,浑身上下不舒坦。谁知昔日赛车冠军,今日走火入魔,开着非法改装的红色跑车,他就像那一把火,在大马路上玩飚车。他能把车当火箭开,居然能在人行横道上把人撞飞5米高,37.3米远。但他的牛逼史并未就此结束,继而漠视生命,从容地认为死了人不过多花几个臭钱。也只有此种所谓富家子弟,能演绎出闻所未闻的“欺实马”。 
2009年5月7日晚8点左右,飚车肇事司机驾驶一辆牌号为浙A608Z0的非法改装红色三菱Evo跑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人行横道时,与一 名正在过马路的男子相撞,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据现场目击者回忆,事发时,一辆 红色三菱车正在与其他两辆跑车飙车,而一名正在人行道上的男子被该辆急速驶来的红色三菱车撞 飞5米多高,20多米远,后经杭州警方确认飙车案死者被撞出的确切距离为37.3米。警方对肇事车“70码”的草率认定,引起民众质疑。经鉴定,肇事司机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在法庭上,飚车肇事司机否认事发时他跟同伴进行了飙车,公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不好,不能从轻处罚。法院认为,飚车肇事司机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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